2016年西安市体育局预算公开内容

 

2016年西安市体育局预算公开内容

一、西安市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指导和推动全市体育体制改革,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全市体育事业发展。二是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群众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实施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工作。三是举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队参加全国和省上综合性运动会;推动和指导单项竞赛协会化,开拓体育竞赛市场并加强管理;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四是落实“奥运争光计划”,合理布局和发展我市重点运动项目,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和全市业余训练工作,发现、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规划指导全市体育科研工作,组织体育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五是研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建立完善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的申办制度和单项竞赛招标制度。六是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和教育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优秀运动队文化教育工作。七是推动全市体育法制建设,拟定有关体制法规和制度,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行政执法工作。八是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制定《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各区县要将体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财政预算。

2、开展体育品牌活动。办好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等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承办李宁10公里路跑(西安站)比赛和省级全民健身比赛;继续开展8月8日“全民健身日”活动,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活动,全年组织开展10次社区和农村体育指导活动;各区县、各开发区要积极承办和举办各类市级传统赛事,抓好“一区县一体育品牌”的组织工作。

3、建设惠民健身基础设施。加大对全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建成“渭河西安未央段沿岸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西安市丰庆公园全民健身园区;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150个、笼式足球场10个。

4、完善体育组织体系。以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能力素质为重点,盘活社会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全年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0人(次);加强健身气功站点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积极开展科学健身理论指导;加强全市体育协会和社团组织建设,全年举办200项次以上的体育赛事活动。

5、积极做好备战工作。修订完善西安市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相关待遇政策,全市各训练单位和各区县要认清形势,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做好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和陕西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备战工作,不断提高训练水平,及时了解备战动态,把握各项目规则变化,制定应对措施。

6、抓好各项竞赛工作。认真做好全国、省级比赛的训练、组队、参赛工作,相关区县要积极参赛陕西省第七届少年儿童运动会;各区县要重视参赛市级各项年度比赛,直属各单位要做好市级各项年度比赛的承办工作;制定《西安市足球改革方案》,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足球联赛和足球锦标赛的相关工作;做好承办全国青年柔道锦标赛和陕西省跆拳道锦标赛等工作;积极筹划和举办西安全程国际马拉松赛,筹备西安市第十六届运动会。

7、加强后备人才储备。积极争创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和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快研究西安市体育工作队学生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和西安市高校合作,解决中专学历运动员继续深造问题;创办西安奥体学校,解决学训矛盾问题,促进全市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健康发展,力争向省上、国家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苗子;做好对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市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区县少儿体校的检查评估工作。

8、加强裁判员教练员队伍建设。制定《西安市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教练员观摩全国高水平的体育比赛,加强与外省市高水平体育训练基地的交流;积极选派教练员参加国家、省级教练员学习培训;举办我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教练员培训班,开展与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先进城市的交流学习;举办教练员教案、论文评选、教学训练公开课联评活动。

9、抓好赛事纪律。继续坚持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参赛资格审查力度,全面做好运动员年龄审查工作,严格裁判选拔和指派,发扬体育精神,文明参赛,确保我市运动员在各类比赛上展现良好风貌。

10、优化体育产业政策。认真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要求,制定《西安市体育产业规划(2016-2025年)》。筹建“西安体育中心”和“西安市体育训练基地”,提升改造西安市人民体育场;建设碑林区、阎良区、蓝田县省级标准化体育场;完成西安市伞塔路综合健身中心工程;筹建西安市体育工作队教学训练综合中心;各区县、各开发区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广大群众开放。

11、体育彩票销售有新突破。继续保持我市体育彩票销售在全省的领先地位,认真研究,科学布局,不断扩大销售点,加强网站建设,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各类比赛中扩大体彩宣传,为体育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环境,力争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有新突破。

12、推动体育产业新发展。大力发展体育健身服务业,制定并推行健身服务业星级评定标准;积极培育体育竞赛表演市场,采取政府补贴赛事等激励机制,积极申请承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利用我市丰富的运动休闲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体育旅游,促进体育产业优化调整,丰富体育文化内涵。

13、加强法治机关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抓好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制度规范,深入推进依法治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完善体育法律服务和纠纷援助渠道,切实推动行政效能提升。

14、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围绕规范体育市场,加强对高危险经营性体育项目、体育赛事活动和体育社团等方面的监管,加大全市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西安市体育科研工作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体育法规体系。

15、加强体育法律纠纷协调机制建设。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加强对热点、难点和群体性诉求统计分析,定期开展民意调查征集工作,把事中、事后解决诉求问题的过程变为更加注重事前解决,将行政服务的关口前移。

16、加强党组织建设。全市体育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内涵。加强党委(组)班子建设,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建立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抓好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增强政治定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党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17、注重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干部队伍选拔培养工作,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监督制度,选优配强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调整优化和充实专业人才,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宏观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抓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8、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全市体育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网络和各类刊物的作用,全方位、多层次扩大宣传空间和范围,不断扩大西安体育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围绕重大体育活动搞好宣传,使群众感受体育运动的魅力,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享受体育带来的健康与快乐。

19、积极发挥机关职能作用。狠抓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常态化;积极筹划“互联网+西安体育”模式,打造西安体育惠民服务网络平台;积极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网络问政、信访等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

20、加强安全稳定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对安全稳定工作的“全方位、全员化、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和谐有序。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定不移地抓好体育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身素质,鼓励和引导大家争做廉洁从政、勇于奉献的优秀党员干部。 

(三)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

西安市体育局机关内设6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群众体育处、竞赛训练处、体育经济处、政策法规处。另外设置机关党委和监察室,现有公务员35名。局下属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西安市人民体育场、西安市体育工作队、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西安市射击射箭管理中心、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西安市体育总会办公室、西安市体育开发中心。其中西安市人民体育场、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西安市体育开发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余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局系统2015年底资产总额为17234.19万元;在职职工实有人数为344名,离退休实有人数为174名。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市人民体育场

单位性质:差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差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70人,资产总额为5881.49万元。

2、西安市体育工作队

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08人,资产总额为3487.48万元。

3、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

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3人,资产总额为4576.59万元。

4、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6人,资产总额为1240.61万元。

5、西安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单位性质:差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差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19人,资产总额为1010.05万元。

6、西安市体育总会办公室

单位性质: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及资产情况(2015年度):年末实有在职职工5人,资产总额为27.79万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及填报口径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西安市财政预算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市财发〔2015〕222号)、《西安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771号)、《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市财发〔2014〕97号)和《西安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市财发〔2007〕871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度收支预算总额为6682.1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以单位2014年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补助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项目支出主要是按照当年开展的各项工作任务而确定。

2、填报口说明:

(1)各资金来源行次的填报说明

①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指市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的一般预算(包括年初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数、罚没收入安排数、专项收入安排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数)财政拨款经费数。

②事业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

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含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学校教育类收费收入。

③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在专项业务活

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④其他收入安排数: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

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数:指事业单位收取的房租收入。

(2)各支出内容行次的填报口径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

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含编办批准的编

制外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支出,如: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②项目支出:指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支持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16年“三公”经费较2015年“三公”经费减少1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体育局机关公车改革后仅留一辆公车使用,各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均缩减,仅因公出国(境)一项因2016年有几项国外比赛任务所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见附表)

三、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见附表)

四、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见附表)

五、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见附表)

六、西安市体育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见附表)

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

八、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分)

九、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配置、购买服务)预算表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相关附件:

030体育局2016年部门预算输出报表(批复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