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2021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安排意见

西安市体育局关于2021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安排意见

各区县文旅体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体健康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运之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十三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我市全面建成“15分钟健身圈”目标任务,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群众体育工作要点,继续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组织管理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全民健身服务队伍,促进全民健身活动深入开展,助力国家中心城市和体育强市建设,特制定2021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安排意见如下:

一、培训工作

(一)培训指标

全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1000人,注重培训妇女、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更好地指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各区县培训任务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包括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两个部分。

1.理论培训:各区县(开发区)必须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大纲》(2011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理论培训。

2.技能培训:各区县(开发区)应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本地区开展的健身项目进行培训。

(三)措施和要求

1.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基础保障,是群众体育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因地制宜,把培训工作抓实、抓好。

2.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属于公益性质,各区县(开发区)在培训中要侧重对指导员的职责、作用和公益性进行宣传,倡导服务大众、无私奉献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体系。

3.市体育局将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区县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和财务管理规定使用;同时,各单位还应积极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或自筹资金大力开展培训和再培训工作。

4.各区县(开发区)须在2月底前,将培训计划报市体育局群体处;10月底前完成全年培训工作。培训后1周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将培训通知、授予称号文件和培训相关资料及照片报市体育局群体处,逾期未报视为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

5.所需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及培训教材由各区县自行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系购买,电话:010—67147625。

6.市体育局将各区县(开发区)培训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群众体育工作量化考核。三级培训人数每超额完成任务50%加1分(2分封顶);每完成1期社会体育指导员再培训(每期不少于40人)加2分;对未按要求足额选派人员参加二级以上培训的,则进行扣分,每期扣2分。

二、表彰工作

根据《西安市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办法》,今年我市将表彰一批工作突出的基层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西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任务分解表.docx

西安市体育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