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2018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安排意见

各区县文体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融合。按照“追赶超越”、“五个扎实”和建设西安强市目标要求,我市将继续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开展,发挥科学指导作用,更好地为广大群众科学健身服务。现将2018年西安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测站点建设

(一)做好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建设。按照省体育局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建设要求,每个区县必须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站。标准为固定场地面积在100-150平方米;配备固定、便携式和幼儿国民体质监测器材各1套。今年我们将积极争取省体育局支持,建设1个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

(二)加强国民体质监测点的建设。为了使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我们将在有条件的街办、社区、健身房、体育场等建设国民体质监测点,开展日常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每个监测点配备国民体质监测一体机1台。今年我市将配备7台国民体质监测一体机,支持区县国民体质监测点的建设。

(三)鼓励自建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各区县要积极筹措资金(包括体育彩票公益金),按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的建设标准,实施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

二、监测任务及监测对象。

(一)已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站的新城、高陵、闫良、临潼、长安、鄠邑区和周至县7个区县,每个监测站完成3000人次监测任务。

(二)已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点的新城、碑林(3个)、雁塔(2个)、莲湖、未央、经开、蓝田县的10个点,每个监测点完成1000人次的监测任务。

(三)西安市国民体质监测车,应积极做好西安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宣传,全年完成1000人次监测任务。

(四)未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区县,应积极利用市局国民体质监测车、其它区县监测器材或聘请具备监测条件的机构等方式,推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五)监测对象参照国家每五年开展一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要求。按年龄分3个年龄段,幼儿(3岁至6岁)、成年人(20岁至59岁)和老年人(60岁至69岁);每个监测站的监测对象中,成年人不少于600人次、幼儿不少于300人次。

三、措施和要求

(一)各区县领导要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加强对监测站点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保证监测工作安全。

(二)西安市的国民体质工作实行免费监测服务。为鼓励区县积极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市体育局将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贴支持,所拨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三)此项工作将纳入2018年群众体育工作量化考评。对自建国民体质监测站加3分、监测点加1分;未建成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仍能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监测人数每100人次加0.1分,3分封顶。

(四)各区县按照监测任务,制订监测计划,并在2月底前上报市体育局群体处。为了保证监测任务的完成,市体育局将定期对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每季度上报一次监测数据(Excel数据),全年监测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西安市体育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