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聚全局之力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关键期,脱贫攻坚工作既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又检验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同时还体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目前,我市贫困县、村体育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依然相对薄弱,同时,我局还承担蓝田县玉山镇杨寨村驻村联户帮扶工作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体育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惠民”作用,同时帮扶蓝田县玉山镇杨寨村及村内20户贫困户脱贫,按照全市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工作和市脱贫办《关于加强驻村联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市脱贫办发〔2017〕57号)文件要求,决定聚全局之力,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现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持续加大驻村联户帮扶工作力度,杨寨村按计划退出省定贫困村,村内17户贫困户2018年底前退出贫困户,其余3户五保户2020年底前退出贫困户。

(二)加快我市周至县、蓝田县公共体育场地和391个省定贫困村、32个移民安置点健身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户县蒋村镇洪庵村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018年底前,力争全市32个移民搬迁安置点全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或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三)2017年底前,周至县、蓝田县启动县级标准公共体育场建设准备工作,2020年前完成施工建设。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冯艳阳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岗

局副巡视员张建华

成员: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机关党委、市人民体育场、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局组织人事处副处长兼任,负责局脱贫攻坚日常工作及协调联络。

(二)分工包抓督导工作小组

1.驻村联户帮扶工作小组

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岗

成员: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体育经济处、机关党委、市人民体育场、市青少年体育学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市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市体育总会办公室、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

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协调,局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具体驻村帮扶工作,机关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各单位具体负责联户帮扶工作。

2.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小组

组长:局副巡视员张建华

成员:局组织人事处、群众体育处、体育经济处主要负责人。

组织人事处负责牵头协调,群众体育处负责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或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体育经济处负责督导周至县、蓝田县县级标准公共体育场建设。

三、领导小组职责

(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局各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审议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制订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解决脱贫攻坚中的重要问题,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检查督导,落实省市脱贫攻坚领导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实行组长总负责,副组长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具体落实的工作制度。

(二)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设局领导分工包抓督导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相关工作的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工作,局领导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督导、协调和落实。

(三)局组织人事处为脱贫攻坚总牵头协调部门,密切联系相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定期检查、通报,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直属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做好驻村联户帮扶工作。

四、任务分工

建立职责明晰、紧密协同、积极配合、主动作为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在成立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和局领导分工包抓督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对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驻村帮扶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协调,驻村帮扶工作队具体实施,落实好省市及县镇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产业规划的制订、完善和落实,局直属各单位积极争取、协调各方力量,不断完善村内建设。

(二)党建帮扶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协调,机关党委做好业务指导,驻村第一书记为具体责任人,落实好党建扶贫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帮扶工作队临时党支部和帮扶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党总支(支部)要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等时机,积极组织党员到贫困村开展党建帮扶活动。

(三)联户帮扶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协调,机关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各单位对口联户帮扶杨寨村贫困户,具体联户帮扶名单见附件。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好配合工作。

(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由群众体育处牵头负责,督促区县落实场地平整、器材安装,建立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体育经济处做好项目资金配合工作。

(五)县级标准公共体育场建设,由体育经济处牵头负责,具体督导、检查周至县和蓝田县县级标准公共体育场地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资金拨付,并按要求做好工作台帐、建设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上报工作。

(六)脱贫攻坚宣传工作,由宣传教育处牵头负责,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帮扶工作信息收集,驻村帮扶工作队负责帮扶村脱贫攻坚工作信息收集,直属各单位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开展帮扶工作信息。

(七)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工作,由局组织人事处牵头,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局机关党委配合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贯彻民主决策制度。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按照“广泛征集民意,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开展领导指挥工作。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严格实行会议集体讨论制度。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会议议题由小组成员提出,组长、副组长审定。提交讨论的事项,小组相关成员必须会前充分酝酿和准备,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原则上一个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不定期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研究解决阶段性问题,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议题有关的小组成员参加。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并指定委托人代为出席。

(二)从严纪律考核评价。脱贫攻坚工作要实行每月小结、季度点评、半年总结和年终考核制度,对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常态督导检查和动态暗访调查督查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督促整改,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重大问题由局领导立即约谈相关处室(单位)责任人,并要求制订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运用好干部“三项机制”和“打造铁军”有关规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现培养干部,锤炼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干部能力素质。

(三)凝聚合力脱贫攻坚。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发挥上下连通、横向沟通作用。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主动向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加强与市脱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充分发挥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组织的作用,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参与到脱贫攻坚工作;要重视对群众的思想发动和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环境;要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力度,用好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脱贫攻坚工作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团结一致、凝心聚力,积极发挥好我市体育战线拼搏争先的好作风,确保我局脱贫攻坚工作率先完成各项任务,走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前列。


                                                                               西安市体育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