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9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体育局
签发人:马锐
市体函〔2022〕45号

西安市体育局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95号提案的复函

孙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经营性滑雪场诸多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建议》提案(第4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2021年,以我市举办十四运为契机,全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我市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路径、多功能活动场地、健身步道等市民公共体育活动场所不断增加,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

2022年北京冬奥会圆满举办,冰雪运动已成为一个新的热点,成功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本届冬奥会我省共有10名运动员参加雪橇、雪车、高山滑雪和钢架雪车等项目的角逐,陕西运动健儿们积极备战,取得冰雪项目成绩上的突破。2021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发起的中国冰雪大篷车百场巡回主题活动也来到了西安,分别在曲江新区、高新区、莲湖区和国际港务区开展冰雪体验活动,掀起了冰雪运动的热潮。我市冰雪运动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十四运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高标准完成了十四运10个全运会项目和4个残运会项目竞委会组建工作,顺利举办了跳水、田径、篮球等10场十四运会项目测试赛。全力做好正赛组织,成功举办了田径、马拉松、跳水等12项正式比赛,组织颁奖仪式近百场次。我市负责的10个竞委会1500余名竞赛工作人员和2万余名赛会保障人员日夜奋战在一线,用自己的智慧、专业和担当,为实现精彩圆满的赛会目标作出了积极贡献。

精心策划了以“迎全运惠民生我要上全运”为主题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体育明星进社区、主流媒体壮声势等形式,累计组织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600余场次,参与人数超过300万人次。精心组织开展了14场“我要上全运”马拉松比赛,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关注全运、参与全运的热情。圆满完成了十四运会群众体育1个竞赛项目和4个群体展演项目的竞赛组织和保障任务,我市运动员共获得展演项目2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和5枚金牌、1枚银牌、3枚铜牌的好成绩。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称本届全运会群众赛事展演项目实现了全运会历史上6个“首次”创新实践。

认真开展火炬传递线路遴选比对和沿线环境整治提升,扎实做好火炬手接待管理、车队运行、坐标打点、路书编制、疫情防控等工作细节。全运会首站和末站火炬传递活动组织严密、简约大气、精彩安全,彰显了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的精神风貌,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高标准规划建设了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全民健身园区、幸福林带全民健身长廊、灞河右岸景观带全民健身园区等一批贴近群众、举步可及、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示范亮点。精心组织策划了十四运“双先”观摩活动,通过全民健身展示、十四运图文展板宣传、智慧平台体验等多种形式,向全国各地“双先”代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了我市全民健身成果。编纂出版了《西安体育发展史》,填补了全国省会城市没有体育史的空白,也是西安给十四运会的一份厚重献礼。

(二)各项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紧紧围绕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体系的发展定位,高起点高标准谋划西安体育事业发展。相继出台了《西安市“十四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西安市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实施方案》《西安市足球改革发展方案》《西安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西安市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西安市推进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西安市全民健身示范区创建标准》《西安市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和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等11项规划方案和20余项配套保障措施,为我市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成功举办了2021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西安马拉松赛、世界女子国际象棋大师巅峰赛等“一带一路”精品赛事。开展了“中国年·看西安”新春体育大拜年、“舞动长安”2021西安市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等全民健身联动活动。策划实施了中国冰雪大篷车百场巡回、西安市社区运动会等系列活动20余场次。精心打造莲湖区北火巷社区、雁塔区红专南路社区、未央区全家社区3个市级全民健身示范社区,进一步夯实社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深入落实全运惠民工程,市区两级体育部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五进”示范活动50余次,实施全民健身路径113个、多功能运动场10个、室内健身房5个,全民健身园区7个。“西安体育大管家”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全民健身服务步入“云”时代。西安市体育局和全市11个单位、11名个人被国家体育总局评选为2017-2020年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狠抓备战训练工作,我市运动员在十四运会上为陕西省代表团夺得9枚金牌、8枚银牌、12枚铜牌,创造历史最佳成绩。组队参加2021年陕西省青少年锦标赛暨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资格赛29项次,共获得金牌312.5枚,银牌211枚,铜牌219.5枚,取得了金牌、奖牌、团体总分三项第一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坚持以赛促训,加快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全年共举办市级青少年锦标赛30余项次,参赛运动员达1万余人。

持续推进赛事名城建设,赛事经济日趋活跃。以创建全国体育消费试点城市为切入点,多措并举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创新体育消费场景,丰富产品供给,促进体育消费转型升级。阎良区极限运动之旅入选国家体育总局“十一黄金周精品体育旅游线路”,雁塔区城市立方体育产业项目、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西安马拉松赛等多个项目被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确定为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或体育综合体。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26.59亿元,占全省销量的44.6%,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西安奥体中心“一场两馆”等25个十四运会新建改造场馆相继投入赛后运营。西安市伞塔路综合健身中心竣工并投入试运行。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项目整体进入收尾阶段。西安国际足球中心项目主体封顶,工程建设进入攻坚阶段。

扎实推进迎十四运城市文明综合提升系列工程,积极营造“精彩全运扑面而来,文明风尚无处不在”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十四运会新闻宣传报道,全年各类媒体刊发体育工作信息报道350余条,中央和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我市体育工作50次。

(三)我市滑雪场所基本情况

目前,西安市范围内共有滑雪场地4个,分别位于灞桥区、长安区和蓝田县,具体为:西安白鹿原滑雪有限公司(灞桥区白鹿原滑雪场)、西安翠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安区翠华山滑雪场)、西安竹林畔滑雪有限公司(蓝田县竹林畔滑雪场)和陕西白鹿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蓝田县白鹿原影视城冰雪大世界)。

建设中的西安融创冰雪世界位于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西侧,奥体中轴线东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0亩,计划总投资30亿元,计容面积约11万平方米,计划2023年6月底试运营。建成后将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落差最高、设施最全、滑道最专业、单道最长,创造“全龄段、全年度、全天候”且全年运营的室内冰雪场馆,提供一年四季的复合型冰雪体验。

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的西安际华园冰雪运动中心项目占地96亩,总建筑面积54028平方米,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中,该项目包含室内国际真冰馆、室内滑雪馆、室内多功能综合健身训练馆,兼顾专业训练比赛、冰雪文化演艺交流和大众健身休闲娱乐于一体的365天全天候冰雪运动中心。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我市体育强市建设和冰雪运动发展。

(四)我市滑雪场所监督检查情况

1.加强督导检查。2021年1月,按照《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开展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局配合省体育局对灞桥区白鹿原滑雪场、长安区翠华山滑雪场、蓝田县白鹿原影视城冰雪大世界三家滑雪场地在场地标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由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审批条件及程序》《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第6部分:滑雪场所》《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1部分:物理因素》等对三家场地进行了专业数据检测,并向三家滑雪场地出具了检测报告,共检测出照度、危险地段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终点停止区末端安全防护设施、雪车压实厚度、分布图示等不符合标准项目5项。2021年底,与国家安全发展城市创建、体育领域涉众公共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滑雪场所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根据检测报告反映的问题,要求滑雪场所开业前,全部落实整改。

2021年5月,我局转发《陕西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省、市、区(县)三级体育主管部门对滑雪场所是否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高危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经营者是否将许可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说明及安全检查等制度、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于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经营期间是否具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以上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佩戴能标明其身份的醒目标识;是否将可能危及消费者安全的事项和对参与者年龄、身体、技术的特殊要求,在经营场所中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滑雪场地设施设备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要求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由经营单位进行自查,11月16日至12月15日,由市区两级体育主管部门检查,12月16日至1月31日,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进行抽查。根据工作要求, 2022年2月10日,我局从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安排相关工作、建立检查台账、规范执法标准、落实安全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加强协调联动、提升应急能力等多个方面,向省体育专题报告2021年度滑雪场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2.召开工作会议。2021年7月23日,我局组织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召开全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检查培训会议,要求各级体育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企业自查自改贯穿始终、部门督促贯穿始终、追责任制贯穿始终、长效机制建设贯穿始终”要求,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邀请专业机构,对游泳、攀岩、潜水、滑雪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辅导。

2021年11月30日,我局组织召开全市体育市场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行业管理责任,重点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审批手续、人员上岗、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冰雪运动场所是否安全技术要求做好开放准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无死角、零遗漏。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滑雪场所开展专业检查工作。努力为市民群众创造安全优质的健身环境。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强制滑雪人员必须佩戴头盔及安全护具

据了解,目前我市滑雪场所为参与冰雪运动群众提供头盔、安全护具等防护器材,多为有偿服务,头盔租赁价格均为10元左右,四肢及身体全套租赁价格20至30元不等。2022年,我局将按照安全生产等工作要求,在冬季滑雪场所开放前(我市滑雪场所开放时间在每年11月中下旬至次年2月底,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决定),研究制定全市滑雪场所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指导性文件,对滑雪场所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鉴定,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质,参与冰雪运动人员安全护具佩戴,滑雪场所疫情防控,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向滑雪场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印发,由属地体育主管部门督促执行,切实提升滑雪场所安全防护水平。同时,我局将会同滑雪场所在区县体育主管部门,与滑雪场所运营管理单位沟通,鼓励免费或低收费提供滑雪安全护具,培养市民佩戴护具参与冰雪运动的良好习惯。在场所内开展张贴海报、视频播放、广播提醒等多种形式的佩戴头盔、安全护具等宣传工作,引导参与冰雪运动群众佩戴安全护具,鼓励经常参加滑雪运动的市民群众配备专业安全护具,保障市民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安全。

我局将组织滑雪场地所在区县,学习借鉴外地冰雪体育运动项目先进城市经验,积极引进共享滑雪安全护具设施设备,与我市滑雪场地实际相结合,开展广场体育运动项目,按照品牌知名、覆盖全面的原则,积极引进相关企业厂商参与到我市滑雪共享安全设施建设工作中来,充分利用体育器材厂商对器材使用、推广普及的优势,不断提升滑雪场所安全护具供给水平。引进智能体育设施,对参与冰雪运动的市民提供身高、体重、心率、血压测量等免费体质监测服务,并根据监测情况,提供科学健身意见。

2022年6月25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明确规定“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应当投保体育意外伤害保险和场所责任保险”,该法律条款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下一步我局将在滑雪场所安全生产指导性文件中,对滑雪场所意外伤害保险、场所责任保险投保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将投保情况纳入滑雪场所开业前置条件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范围。

(二)严格执行《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

1.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应认真落实对所辖滑雪场所的安全检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做到安全监管制度完善,安全检查落实到位,全力保障滑雪者人身安全。

2022年5月5日,陕西省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滑雪场所经营许可,证照、安全生产责任制、体育设施使用说明、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救助人员名录及照片张贴、配置数量、持证上岗等进行检查。按照经营单位自查、市县体育主管部门检查、省体育局随机抽查的工作步骤,由各市场主体对照检查内容和《滑雪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县(区)及体育主管部门摸清底数,对辖区内滑雪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按照相关标准要求,现场住处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场主体限期整改。市级体育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滑雪场所相关信息进行汇总核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数据,并对滑雪项目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将按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指导相关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要求滑雪场所市场主体开展自查工作,对全市滑雪项目经营场所市场主体信息逐一进行核实,并报省体育局登记备案。按照滑雪场所检查计划安排,要求经营单位于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和营业执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等市场主体信息,同时报送落实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制度,体育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和问题整改情况。2022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由滑雪场地所在区县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滑雪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场主体限期整改。我局对全市范围内滑雪场所有关信息进行梳理汇总,按照要求报送至省体育局,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评优“两库”数据,并对全市4家滑雪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上公布检查结果。2022年12月16日至1月31日,我局将配合省体育局对我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市场主体进行随机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市场主体和属地体育主管部门,由属地体育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作出整改或处罚决定,检查结果将按要求向社会公布。

每年冬季,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滑雪)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局配合省体育局,指导滑雪场所在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对全市各滑雪场地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所在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滑雪场地的监督检查工作。滑雪场开业前,需向属地体育主管部门提供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对各项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要求滑雪场运营管理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疫情防控、医疗卫生、应急处置等方案、预案。我局及时掌握各滑雪场开业情况,开业后,对各场地集中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对场地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场地的规范建设,设施设备的规范配置和维护。雪道、安全网防护设施和索道等设备都应按照规范建设,设置齐全、姓名设置安全标识。

在2021年1月对我市三家滑雪场地进行专业检测的基础上,我局安排专人负责,与有关区县对滑雪场不合格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形成“回头看”工作报告。同时,根据滑雪场地安全设施标准,对在场地标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执行省、市、区(县)三级检查制度。结合滑雪场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办理、年审工作,邀请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滑雪场地进行专业数据检测,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对不合格项目,要求滑雪场地运营管理单位落实专人负责,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暂缓证照办理、年审,各项检测数据全部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滑雪场所开业前,我局将组织召开滑雪场所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同时,将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医疗机构对滑雪场所、有关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市体育局相关人员进行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滑雪场所安全规范,滑雪人员安全保障,紧急医疗救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专业培训辅导,全力推动滑雪场所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积极对接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卫生健康等部门,对滑雪场所各类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器材、安全护具、医疗保障设施等进行联合检查,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现场提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和完成时限,指导滑雪场所安全、医疗、设施维护、设备保养、疫情防控等工作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开展。

3.安全责任人员配备充足,专业人员应具备资质。

按照《滑雪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在滑雪场所开放前,要求场所运营单位对各项器材装备、场所标识、造雪设施、压雪设备、魔毯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需要由相关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的,必须按要求进行检测,并向相关部门登记备案。由所属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对滑雪场所设施设备、造雪设施、压雪设备等检测情况,器材装备、场所标识、安全防护措施、消防器材、疫情防控情况,安全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区县,组织具备专业资质的社会力量对滑雪场地进行专项检测。我局安排专人,在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检查的基础上,对滑雪场所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制定应急管理制度情况,疫情防控措施执行情况,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情况,人员是否按要求持证上岗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同时,根据省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配合省体育局做好滑雪场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滑雪场所安全稳定运行。

4.社会体育指导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根据《中国滑雪场所管理规范》规定,要求滑雪场所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足量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并按要求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及证件。滑雪场所开业前,我局将指导属地体育主管部门,对场所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对配备人员数量不足的滑雪场地,依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西安市体育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根据《西安市年度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安排意见》,要求滑雪场所经营主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培训,考取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滑雪场所开业期间,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滑雪场所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平台,逐一核实人员信息,滑雪技术指导人员上岗期间要按规定佩戴明显标识,便于参与滑雪运动市民辨识,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及证件真实、有效,符合《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年审、等级等相关规定,保障参与冰雪运动市民群众安全。

滑雪场所监督检查过程中,将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获得相关设备执业资格进行查验,必要时联系公安、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滑雪场所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是否符合《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通报至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同时,通报至所属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要求属地体育主管部门协调同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督促滑雪场所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

5.重视对滑雪者的安全宣传和引导。

我局将根据季节特点,在冬季运动项目开展前期,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体育大管家”智慧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冰雪运动科学健身、安全防护等指示宣传工作,指导各区县、开发区通过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和引导参与冰雪运动知识,鼓励各场地通过自有预约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科学参与冰雪运动的宣传和引导。积极协调市轮滑运动协会、联系省冬季运动协会,与区县、开发区、滑雪场所运营管理机构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区域实际,共同做好冰雪运动项目科学健身、安全防护等宣传工作,引导市民群众科学参与冰雪运动、保障市民参与冰雪运动安全。按照各滑雪场地雪道情况,组织市轮滑协会开展冬季体育项目科学健身宣传工作,让广大市民群众受益于科学健身。鼓励滑雪场所通过现场销售、线上平台销售等方式,为参与滑雪运动群众提供人身伤害保险投保渠道,提高参与冰雪运动市民安全保障水平。例如:在各滑雪场地根据雪道长度、等级、灯光条件等,开展滑雪项目教学活动,设置滑雪运动科普展板,让滑雪爱好者通过教学活动和科普展示学习、了解科学的滑雪运动方法。通过“西安体育大管家”智慧平台预约滑雪项目的,强制阅读滑雪项目科学健身和安全防护指南,保护群众健身安全的同时,推广和普及滑雪运动,有力促进我市滑雪运动发展和水平提升。

感谢您长期对西安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靳鑫   电话:029-86787984)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