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01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体育局
签发人:马锐
市体函〔2021〕38号

西安市体育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01号提案的复函

刘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公共场所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确保办理实效,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根据市体育局相关处室职能,结合我市体育设施现状,研究制定公共场所体育设施建设推进措施,现将具体办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西安市公共场所体育设施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市体育事业取得了快速发展,其中,大力开展了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数量质量均得到了显著提升。全市共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280个、社区全民健身路径2200个、多功能运动场63个、室内健身房20个,高标准建成渭河全民健身长廊临潼段等全民健身园区28个,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建成长安区、雁塔区、碑林区3座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五人制、七人制、十一人制等社会足球场地160块,同时,我市以筹办十四运为契机,全市大中型体育场馆建设高速发展,建成包括西安奥体中心“一场两馆”(6万座奥体中心体育场、1.8万座体育馆、4千座游泳跳水馆)、阎良区户外运动中心(攀岩、滑板场地)等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十四运竞赛要求对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及室外篮球场地也进行了全面改造提升。除了市属场馆外,为迎接十四运举办,在西安市辖区还建设改造提升了15个省属场馆,其中由省体育局负责长安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基地、陕西奥体中心体育馆、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陕西省体育场、陕西省体育场副场、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手球馆、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曲、棒、垒、橄球场10个场馆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西安中学体育馆、西北工业大学翱翔体育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远望谷体育馆、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文体楼、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5个场馆项目。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市政规划

启动《西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我市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节约集约,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建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乡15分钟健身圈”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和布局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空间。经与市资源规划局对接沟通,市体育局研究,并请示市政府批准,于2019年底启动了《西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规划分为近、远期,近期为2020-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目标是通过摸清西安体育设施现状底数,完善西安体育设施配置标准,保障西安(省)市区(县)各级体育设施用地,网格式分单元管控镇(社区)级、事业单位及建设项目附属体育设施,并将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全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对于近期急需建设的重点体育设施进行控规图则式控制,保障体育设施用地需求,对于远期建设的体育设施,在未来的规划管理单元中加以落实,从而实现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有效规划、保障和管控。目前,已完成规划文本初稿编制工作,2021年3月,根据市资源规划局要求提交总规相关层面的数据和成果。下一步,待市级总体规划出台,修改完善后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

(二)优化场馆资源,加大体育场馆场地开放力度

按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市各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工作,市体育局积极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群众开放,进一步延长开放时间,提升服务质量,举办各类群众体育活动及培训,真正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愿意来、来得起、能常来的健身场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我局定期安排专人对各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进行抽查,确保群众健身权益。由于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由省市教育部门及各自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特别是学校涉及到人员安全、财产安全、器材设施保养等具体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行积极探索,制定可持续的开放办法,支持运营管理机构与学校、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各类体育项目培训,为学校、青少年提供场地、教学、培训等服务,推进体教融合,推动此类体育场地逐步有序开放。

(三)加强公共体育设施维护,增加健身设施建设

1.加强体育健身设施维护,制定《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机制,有力推动西安市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市体育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安市实际,制定《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建设、采购及安装、管理、报废及拆迁、资金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建管并举、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服务群众健身,真正使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有了法律法规的保护,切实保障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

同时,针对全民健身设施实行三级管理,一是市体育局每年采取随机抽查或区域性抽查,对全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查。二是各区县(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辖区内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器材设施的安装,指导、督促、检查受赠单位或自建单位做好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每年对辖区内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至少进行两次以上检查。三是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受赠单位或自建单位定期向属地体育行政部门报告器材设施使用和管理情况,落实器材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2.增加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制定《西安市全运惠民工程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全运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打造“15分钟健身圈”、构建“赛事名城”的目标要求,抢抓我市承办十四运重要历史机遇,全力推进“全运惠民工程”建设,制定本实施细则。其中,对实施多样化体育设施建设,全面构建“15分钟健身圈”做了详细说明,包括推进区县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大力实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加大公园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公园健身设施的提升改造、利用城市空闲场所改造建设一批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持续建设全民健身路径和绿道等,真正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站点覆盖城乡。

(四)加大体育设施财政资金投入

近年来,我市各类体育设施建设量质齐升,体育设施资金持续投入。“十三五”期间,市级体彩公益金投入约7亿元,用于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精准诠释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十四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规划建设西安国际足球中心、西安市体育训练中心、鄠邑区城市运动公园、高陵区体育中心、曲江电竞馆等体育场馆,推进灞河右岸公园全民健身园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全民健身园区、幸福林带全民健身园区等3个十四运“双先”观摩点选址规划和建设工作,全方位展示我市全民健身成就和基础设施项目亮点。

与此同时,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短板依然存在,仍需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利用好国家、省、市体育行政部门捐赠的全民健身基础设施,鼓励各部门、单位、企业、街办、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园等自筹资金,鼓励社会各界开展公益性赞助活动。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市公共体育设施不足的情况会逐步缓解,并将得到全面改善和提升。

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西安市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张嘉  电话:8678789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