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5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体育局
签发人:马锐
市体函〔2022〕37号

西安市体育局

对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365号建议的复函

王浩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区域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议》(第0365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全民健身场地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坚持“均衡发展,建管并举”的原则,广泛实施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共建成社区全民健身路径2100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200个,实现全市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在全市规划建设多功能运动场68个、群众足球场198个、群众健身房25个,缓解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废旧厂房、河流沿岸,先后建成了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环城公园全民健身长廊,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等34个集多种运动项目于一体的全民健身园区(长廊),基本实现全市开放型公园全覆盖;通过规划智慧步道、配置智慧器材,先后建成幸福林带全民健身长廊、城市运动公园、陆港运功公园等智慧型健身园区10余个;同时,认真落实《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每年全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至少进行两次清查维护,确保健身场地设施安全性、公益性。利用“西安体育大管家”服务平台对全市10000余处健身场地进行系统化录入管理,依托互联网云平台,对各类场地设施实现动态管理,初步构建了智慧化、常态化管理模式。

二、下一步完善公共区域体育健身设施工作思路

根据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局工作职能,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完善公共区域体育健身设施。

(一)强化保障,不断夯实公共区域体育设施建设顶层设计。一是组织全市各区县、开发区,围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使用现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短板缺项,研究制定《西安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夯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合力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二是建立健全西安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公共区域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预算,强化组织保障;三是修订《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主体责任,为群众健身提供保障。

(二)多措并举,持续推进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强化部门协同,充分利用城市发展空间,多渠道盘活各类土地资源,缓解全民健身场地建设用地需求;二是加大全民健身路径建设和更新力度。按照“市级引导,区县推进”的原则,不断加大全民健身路径投入力度,在确保全市行政社区、行政村全民健身路径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居住小区、自然村覆盖面。2022年市级继续投入体彩公益金2500万元用于社区建设提升,区县级同步安排相应资金,为社区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定制服务,并充分利用奖补资金支持社区健身场地设施的提升,实现全市行政社区高质量全覆盖;三是规划建设贴近群众门类多样的全民健身场地。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新建一批多功能运动场(笼式篮球场、笼式足球)、群众健身房等项目,为群众就近健身提供更多场所;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园区。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废旧厂房、路桥附属地、建筑屋顶等城市空间,按照“市区共建,多部门协同”的思路,每年新建、提升1-2个大型全民健身园区项目。制定《西安市全民健身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每年创建示范社区不少于5个,打造社区体育工作样板工程。

(三)加大力度,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好《西安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市体育行政部门是全市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主管单位,具有监管职责。各区县(开发区)体育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主管单位和责任单位。受赠单位或自建单位是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的日常管理单位,拥有体育器材设施的所有权,负责其使用、维护和管理”的要求。同时,认真落实场地设施的年度清查维护制度,将其纳入西安市群众体育量化考评范畴,做到每个场地、每件器材有人管理,确保场地设施安全性、公益性;二是充分利用“西安体育大管家”服务平台,加强定期巡查,动态督办,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全民健身场地的维护、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市民报修-平台反馈-器材厂家和责任部门响应”的管理机制,常态化做好器材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为群众健身提供良好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关心支持!

西安市体育局

2022年7月28日

(联系人:马聪慧   电话:029-8678799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