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体育局
签发人:马锐
市体函〔2021〕20号

西安市体育局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053号建议的复函

张树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后全运时代体育场馆设施运营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现状

感谢您对西安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是一场国家级体育盛会,除了大幅度提升城市知名度,更重要的是,给城市基础设施带来了难得的机遇。全运会西安市辖区共建设改造提升25个场馆项目,其中由省体育局负责长安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基地、陕西奥体中心体育馆、陕西省体育训练中心、陕西省体育场、陕西省体育场副场、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手球馆、西安体育学院鄠邑校区曲、棒、垒、橄球场10个场馆项目,由省教育厅负责西安中学体育馆、西北工业大学翱翔体育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体育馆、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文体楼、西北大学长安校区体育馆5个场馆项目,由西咸新区负责西咸新区小轮车场地、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马术比赛场地2个场馆项目,由西安市负责西安奥体中心“一场两馆”、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球场、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和室外三人制篮球比赛场地、阎良石川河极限运动中心运动攀岩和滑板场地8个场馆项目。西安市承担建设任务的8个场馆按照“能改不调、能调不建、优先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于2020年9月30日前全面竣工,并于2021年3—6月承办十四运测试赛,进入实战阶段。全运会和残运会举办期间,西安市的8个场馆将承办田径、田径马拉松比赛,十四运会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比赛和残运会的游泳比赛,十四运会篮球(女子成人组、男子19岁以下组)比赛,三人制篮球比赛,攀岩、滑板比赛,高尔夫球比赛14个项目。

每届全运会之后都会给举办城市留下宝贵的遗产,其中场馆利用问题备受关注。2019年以来,市体育局对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南京、深圳、渭南等城市的大型场馆赛后运营发展进行了学习调研,积极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赛事等相关配套政策,先后起草《西安市建设赛事名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西安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全力指导大型场馆实现品牌价值、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推动全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二、具体答复

(一)关于场馆赛后的经营管理理念、方式、内容

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南京、深圳等城市体育场馆管理运营进行前期实地调研和官方了解,目前,我国国内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形式基本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体育部门自主管理运营。即由政府成立事业单位,隶属本级体育部门管理,按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运营。体育场馆作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一级事业单位,实行全额财政拨款或差额拨款。例如广州天河体育中心由广州市体育局下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运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和产业开发。

二是成立国有企业运营管理。隶属体育或国资部门管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依托场馆设施资源,分别成立管理运营公司,隶属当地国资部门和体育部门共同管理。体育中心和运营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心主任兼公司董事长,主要领导和行政、党务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政府委派,其余人员实行聘任制,人员薪酬实行双轨制。例如南京奥体中心、上海东亚体育文化中心等。实现体育场馆的区域化和集约化经营管理,发挥场馆最大的使用价值,运营更加专业,场馆利用率更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压力,确保了大型体育场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三是场馆整体托管运营。即场馆建成后,通过公开招标将场馆及附属设施整体委托专业运营管理公司管理运营,例如深圳大运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实现市场化运作,运营过程中融入企业先进机制和理念,为场馆和产业发展注入了市场活力,但企业更加关注运营效益,场馆的公益属性和社会效益将受到一定影响。

我市负责的8个场馆,除西安秦岭国际高尔夫球场是民营企业建设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外,其余7个全部由政府投资建造。对此,市体育局关于场馆赛后运营的思路如下:

一是创新管理运营机制。积极推进全运会各场馆的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实体通过品牌收入,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符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普配套,实现最佳运营效益。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对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的指标要求,采取专项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鼓励场馆运营实体扩大场馆开放,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实现场馆运营管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二是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立足于已起草制定的《西安市建设赛事名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西安市建设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加快促进完善西安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明确场馆运营、重大赛事、产业发展补贴优惠政策等,例如减免税收、降低企业上市门槛、减少体育赛事审批程序等政策,全面推动西安市体育产业发展。

三是积极做好全运会场馆赛后改造工作。全运会赛后,尽快对全运会各场馆除比赛场馆之外的配套辅助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扩大商业开发面积,提升配套辅助设施的复合功能和利用率,满足多种经营和产业开发的需要,使全运会场馆成为集体育赛事、会议会展、文艺演出、政企活动、休闲旅游、购物餐饮等一体化的多功能综合文体消费场所和城市新地标。

以新建的西安奥体中心为例。在十四运会后,将统筹细化奥体片区体育功能及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充分发挥已建大型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和新建中小型体育场馆设施等对体育产业发展的主导和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康养产业、信息产业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注重对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通过利用和改造既有场馆设施,采取场馆租赁、体育培训、健身服务、商业销售、休闲购物、观光旅游、广告经营、品牌输出等多种经营方式,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发挥场馆综合效应,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西安奥体中心不仅是新的城市名片,也将成为西安体育功能的承载区。

(二)关于营造全民健身氛围

为全力营造全民健身氛围,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将场馆建设、竞赛表演、健身休闲、生产供给、商贸物流等体育产业体系充分链接,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赛事聚集产业要素的体育产业发展新格局,市体育局起草《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世界赛事名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起,每年举办国际国内高水平体育赛事40场次以上,支持引进对城市具有一定影响力,且市场价值高、前景好、观赏性强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逐渐形成赛事与城市良性互动,带动相关体育产业和消费持续增长。

抢抓我市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重要历史机遇,全力推进“全运惠民工程”建设,建成“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市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4280个、社区全民健身路径2200个、多功能运动场63个、室内健身房20个,规划建设全民健身园区28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唱响“全民全运、同心同行”“相约西安、筑梦全运”“我要上全运”主题,群众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0%以上;精品国际体育赛事数量明显增加,赛事名城建设成果显著;市、区(县、开发区)、街镇的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全市拥有29个国民体质监测站(点)、179个体育社会团体,1902个体育晨晚练活动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27004人;在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方面作用发挥明显。

(三)关于加大场馆周边建设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和我市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节约集约”的相关要求,科学规划和布局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空间,经与市资源规划局沟通交流,请示市政府批准后,市体育局于2019年11月启动了西安市体育设施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于2020年6月完成规划文本初稿编制工作并上报市政府。致力于将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全市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对体育设施建设的有效规划、保障和管控,达到场馆和周边建设和谐有效发展。

目前,西安市全运会8个场馆中,西安城市运动公园体育馆和室外三人制篮球场地位于经开区,周边经济发展好,人口密度大,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西安奥体中心位于国际港务区,周边建设迅速,新兴居民区及多个国家大型企业总部纷纷落户,正在形成集商业休闲为一体的奥体板块;十四运攀岩滑板场地所在的阎良区石川河户外极限运动中心地处富阎石川河风景区,秦岭国际高尔夫球场位于草堂旅游度假区,环境优美,资源良好,后期周边建设将分别由阎良区和高新区进行相关规划后实施。

(四)关于学习和借鉴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2019年以来,市体育局对北京、上海、广州、济南、南京、深圳、渭南等城市的大型场馆赛后运营发展进行了学习调研,获益匪浅,进一步延伸体育产业发展思路。为加快培育体育市场,带动和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努力把西安体育产业培育成为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借鉴国内其他城市成功经验,市体育局拟组建西安体育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按照“整合优势资源,深度挖掘潜力,培养体育人才”的指导思想,市体育局与西安文理学院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加强对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深度研究。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承“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向国家体育发达城市学习,向科研院所(高校)学习,结合西安城市实际,走出西安体育发展创新之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西安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西安市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人:李璇   电话:8678789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