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主体
机构名称:西安市体育局
执法区域:西安市
办公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
联系方式:029-86788002 86788005(传真)
二、执法人员
局内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共8人
三、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全民健身条例》
4.《彩票管理条例》
5.《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6.《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
7.《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8.《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
四、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承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六)统筹规划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八)加强运动队思想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执法权限
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形式权力。
六、救济方式
(一)行政相对人在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前,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公开听证。
(二)行政相对人对我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或陕西省体育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监督方式
内部执法监督电话:029-86787991 86788005(传真)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