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执法类别审核事项承办处室审核提交材料审核内容审核机构审核时限
1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处罚产业场馆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
2行政处罚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条件仍经营的处罚产业场馆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6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
3行政处罚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规范经营的处罚产业场馆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7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
4行政处罚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不配合检查的处罚产业场馆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8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
5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竞技体育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9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
6行政处罚承办处室认为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二)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三)需要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四)案件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产业场馆处(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调查终结报告;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建议或者意见及情况说明;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书代拟稿;
(四)相关证据材料;
(五)经听证或者评估的,还应当提交听证笔录或者评估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执法事项承办处室(单位)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
(三)程序是否合法、正当;
(四)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10个工作日,案件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补充材料、专家论证、征询意见期限不计入审核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