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安排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15分钟健身圈”总体要求,普及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倡导健康生活理念,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助力“健康西安”和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按照《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0年西安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监测任务

2020年我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坚持“面向群众、科学指导,监测与管理并重”的原则,高标准完成国家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任务;积极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全年总监测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具体监测任务分配详见附件1);实现全市13个区县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指导站全覆盖,更好的指导群众科学健身。

(一)认真落实国家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的总体部署,今年将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蓝田县、西咸新区9个区县(开发区)须完成幼儿、成年人和老年人三类人群,共2400人的有效样本量的监测任务。

(二)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1.各区县、开发区要充分发挥我市已建成的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指导站(点)作用,全年每个监测站监测数量不少于3000人(次),每个监测点不少于1000人(次)。

2.尚无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指导站(点)的西咸新区、国际港务区要积极协调市级国民体质监测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西咸新区全年监测数量不少于200人(次),港务区全年监测数量不少于100人(次)。

3.市体总办要利用好国民体质监测车,采取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等形式,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宣传工作,全年监测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二、措施和要求

(一)国民体质监测是群众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构建“15分钟健身圈”,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备,及早着手,确保监测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各区县、开发区要按照监测任务,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将监测任务分解到月、落实到人,并于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及站(点)信息,报送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受疫情影响,从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报送本区县季度工作进展及监测数据(Excel表格);全年监测任务须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各区县、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监测站(点)的管理力度,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监测标准,要指定专人做好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监测工作正常开展;尚无国民体质监测站的区县,应按照相关场地标准,尽快落实建设地点,并报送“建设申请”(附件2);各单位还应积极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或自筹资金,实施监测站(点)建设,为群众提供健身指导服务。

(四)市体育局将对已建成的区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在监测经费上给予一定支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体彩公益金专项经费的使用要求,确保“专款专用”;各区县、开发区应加大国民体质监测的资金投入和宣传力度,确保监测任务圆满完成。

(五)市体育局将监测任务列入年度群众体育工作量化考核,总分值为10分,完成100%的计满分,完成50%以上的计5分,50%以下计0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100人(次)加0.1分,2分封顶;自建国民体质监测站加3分、监测点加1分。

(六)为更好的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国民体质监测。市体育局将对全市各监测站(点)的地址、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等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并在有关媒体、网站上进行公布。

 

附件:西安市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任务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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