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健身气功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文体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高新区文体健康局、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追赶超越”、“五个扎实”和“大西安”建设的具体要求,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推广普及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工作力度,按照“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认真做好健身气功的管理和新增站点建设工作。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及和推广工作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推广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健身气功的推广普及工作,成立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将推广工作落到实处,把普及和推广健身气功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一项基础工作抓实抓好,为广大群众营造科学健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新增站点的建设力度

以建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为抓手,以培养健身气功骨干队伍为核心,积极抢占群众业余文化活动阵地,促进我市健身气功站点的均衡发展,各区县要按照相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2019年全市14个区县(含西咸新区)每单位新增站点不少于2个,为广大群众营造健康、向上的健身环境。

三、积极开展健身气功展示(比赛)活动

以举办健身气功比赛展示为重点,促进健身气功的推广和普及,全年举办1次市级健身气功展示活动。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全年组织不少于1次区县级健身气功展示或比赛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健身气功活动的深入、持久、有序和健康发展。

四、措施和要求

(一)各区县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把新增站点审批关;同时做好已成立站点的年度审验工作。

(二)各区县务必于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新增站点的审批工作,批复须为正式文件,审批的站点名称须为:xxx健身气功活动站。

(三)各区县务必于9月底前将新增站点的批复文件、《健身气功活动站点注册登记表》、《陕西省新增健身气功活动站点习练人员名单》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汇总上报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统一配发新增站点的注册证和器材。逾期未报,视为未完成当年新增站点任务。

(四)各区县要及时将开展活动(含培训)的实施方案、简报(信息)、照片等资料报市体育局群体处。

(五)市体育局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群众体育目标考核。


                                         西安市体育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