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同意西安市跳绳协会换届的批复

西安市跳绳协会:

你会报来的《西安市跳绳协会关于换届工作的请示》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同意你协会实施换届。

协会换届后,请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安市体育社会组织管理细则》要求,认真履行章程,依法开展活动,积极推进党建工作,按期接受年检,为促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西安市体育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