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关于做好参赛和举办青少年体育赛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训练单位: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结合2020年陕西省青少年竞赛工作会议精神,省各项目青少年锦标赛将于7-8月举办。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经研究,2020年西安市青少年各项目比赛将有序开展。为了做好参赛省青少年年度锦标赛和举办好我市青少年目赛事期间防疫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参赛和办赛安全、圆满、顺利,现将有关参赛和举办赛事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原则。坚持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和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办赛和参赛。

二、举办赛事方面

所办赛事是指由西安市体育局主办,各直属训练单位或各区县体育局承办的2020年西安市青少年体育赛事。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举办赛事,需获得属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举办赛事过程中,须配合属地开展联防联控,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要求开展赛事活动。

(二)坚持“一案一报”原则。各赛事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要求制定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预案并向市体育局报备。

(三)疫情期间,赛事承办单位在赛事组织过程中还应遵守如下要求:

1.若承办地防疫风险等级调整至中高级风险,立即上报市体育局并停止办赛。

2.承办单位需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建立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指定专门疫情防控工作联络人,建立点对点协作机制,确保赛事举办期间全天候信息通畅。

3.办赛人员(包括裁判员)、参赛人员报名报到时应提供“西安健康码”, 由承办单位统一验证。

4.承办单位需制定严格的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5.参赛人员报到时,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对,登记个人信息。

6.承办单位应参赛人员进出场地做到每天监测、每场监测并做好记录。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承办单位可取消开、闭幕式和颁奖仪式;赛场不接纳观众、空场进行比赛。

8.承办单位应加强赛场、驻地和人员管理,不参加、不安排聚餐等群体聚集性活动;如安排用餐,需降低餐厅用餐人员的密度;严格控制赛场和驻地的人员出入,加强封闭管理。

9.若疫情防控部门怀疑在赛事期间有新冠肺炎传播,承办单位应提供相应人员的所有信息。

10.比赛期间,如发生任何涉及疫情的可疑现象,承办单位必须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和主办单位“双报告”并立即按照预案采取措施。

11.鉴于疫情期间举办赛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承办单位应为赛事及工作人员配备充足的防护物资;补充通知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注意做好本单位的防控措施,自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12.市体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及时对上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各承办单位须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落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责任,在特殊条件下,努力办好相应的赛事活动。

三、参加赛事方面

(一)各单位项目代表队要严格遵守省体育局和赛事组委会关于防疫方面的相关要求。

(二)在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前,各参赛单位应组织各项目代表队学习相关防疫知识,强调防疫重要性,提出防疫工作要求。

(三)在参加省青少年锦标赛时,各参赛单位项目代表队要严格遵守赛场、驻地、饮食等方面的防控工作,同时做好本队往返参赛地市间途中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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