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体育局 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全市学生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体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市委、市政府《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要求,西安市体育局会同市教育局研究制订《西安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全市学生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体育局 西安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4日

西安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

向全市学生开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西安市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学生体育锻炼及相关保障工作提出的指标要求,现就全市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对学生体育锻炼及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大会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的同时,更加突出未成年人体育锻炼及相关保障工作,扩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加大体育惠民补贴力度,方便全市学生就近参与体育健身锻炼,让每个学生都能够享受到公平优质的体育锻炼环境,促进西安市体育事业和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加强体育健身服务,推进“体教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体育师资力量,在保障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的同时,分时段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和训练设施,让更多的学生接受科学规范的体育健身指导,推进“体教融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加强场馆设施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充分挖掘公共体育场馆的设施功能和运营潜力,统筹开放方式和时间安排,加强运营管理,降低场馆能耗,提升场馆利用率。

(三)加大体育惠民补贴,降低体育消费支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的效益投入,进一步加大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维护补贴。用于全民健身的场地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年向学生免费开放。用于体育比赛和业余训练的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分时段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降低学生体育消费支出,扩大参与体育锻炼学生人数。

三、适用范围

西安市、区(开发区、县)政府投资建设,并由市、区(开发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或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及其附属设施。

四、开放办法

(一)开放内容

1.各公共体育场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场地设施,向全市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承担训练比赛任务的公共体育场馆分时段免费或优惠向中小学生开放。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承接区域中小学生运动会和赛事活动。

(二)开放时间

1.全民健身场馆及设施器材。每周向学生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

2.训练和比赛场馆设施。每周向学生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3小时。

3.场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全市学生开放或调整开放时间,须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三)定价原则

1.对公众开放的项目,各场馆根据自身运营成本,除免费开放的区域外,合理制定面向全市学生的优惠收费标准,所有优惠收费项目应在场馆的显著位置公示。

2.承接学校全市学生团体活动或赛事时,场馆需要和学校签订协议,并按照优惠价格收取费用。

(四)惠民措施

1.全民健身场馆及设施器材。每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日及6月1日儿童节期间,免费向全市学生开放。

2.训练和比赛场地设施。2020年8月底前,开放率达到30%;2021年8月底前,开放率达到70%;2021年12月底前,开放率达到100%。

3.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应定期举办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参与的体育赛事活动、体育知识讲座及展览、体育健身技能培训等公益活动,指导学生科学锻炼,促进健康成长。

4.结合学生健身需求,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广泛开展中小学三跳、航模、轮滑、3x3篮球赛、五人制足球赛、围棋等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完善校园足球联赛体系,打造不同年龄段的校园足球队,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身体健康水平。

(五)设施设备

1.公共体育场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的设施设备、体育器材,并在明显位置标注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安全警示标志及注意事项。

2.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室内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器材等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保证使用安全。鼓励公共体育场馆管理单位为健身群众购买公众责任险,列为高危险性的体育项目,应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及救助人员。

3.结合全市“15分钟健身圈”建设,在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项目建设中,配置适合全市学生健身使用的单杠、双杠、天梯等健身器材;在各类健身园区建设规划中,设置适合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滑板等体育项目的全民健身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体育局负责全市体育系统公共体育场馆向全市学生开放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区(开发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共体育场馆向全市学生开放工作。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对接,以学生体育锻炼需求为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公共场馆开放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公共体育场馆向全市学生开放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经费保障

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把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维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增长逐年加大投入比例。要积极转变依靠公共体育资源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创新场馆开放方式和手段,加大政府购买经营类体育健身服务的资金投入,统筹全市各类体育场馆资源,为学生和市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体育健身场馆和服务。

(三)加强宣传推广

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宣传等部门,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鼓励和引导全市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体育技能,提高身体素质,丰富课余生活。

(四)强化监督考核

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所属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单位,把面向学生开放场馆设施的时间、服务内容及免费或低收费的标准等内容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所属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开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现问题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